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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委托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委托方邮寄地址请填写完整,以便准确投递报告及发票;E-MAIL邮箱请一定填写,以便发送电子版报告;
周期请勾选,正常周期为标准收费,加急为1.5倍收费,特急为2倍收费;如无勾选,将视为正常周期;
关于“试样保存”:如无勾选,则默认为由检测方保存3个月后销毁,;如果需要回寄样品,请务必勾选(重要)。
关于“样品名称、材质”:尽量填写,尤其是材质,以便快速确定分析方法,缩短测试周期,否则视为盲样分析(收费标准不同)关于“样品编号”:请在邮寄样品之前自行编好号,以免混样;
关于“测试标准”:如果客户不指定测试标准(国标、美标、欧标、日标、企标、军标等),则视为客户默认由钢研纳克代替用户选择相应标准,对于某些测试项目,如晶间腐蚀等,务必填写测试标准种类;
关于“测试项目”:请将需要测试的项目填写整齐,尽量用全称,对于化学分析,请尽量确定具体哪些元素,避免填写“全元素分析”等类似的内容。
关于“费用总计”:如果已经与客服人员书面确定过测试价格可直接在委托单上填写价格,否则请留空白,最终价格将以“报价单”为准
关于“备注”,关于样品的其他信息,以及各类要求,可在此处进行填写;
“化学分析委托单”填写“制样要求”以上的内容,其中“合同号”和“样品中心编号”不要填写;
送检时请将纸质版委托合同,样品一同邮寄(对于首次送检客户,请将贵公司的开票信息附上)。